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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长市千秋清洗材料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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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锈钢表面处理

       第一条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表面处理应按设计图样要求进行。

       第二条 在不锈钢压力容器表面处理之前,所有的焊接修补工作应该结束,压力容器表面的焊接飞溅物、溶渣、氧化皮、焊疤、凹坑、油污等杂质均应清除干净。在表面处理过程中,禁止用碳钢刷清理不锈钢压力容器的表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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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第三条 采用机械抛光时,抛光磨料一般应选用氧化铝或氧化铬,不得使用铁砂作磨料。严禁不同粒度的磨料混放,一种抛轮只能粘接一种粒度的磨料。抛轮粘接磨料后,应根据不同磨料严格控制烘干温度和烘干时间。

       第四条 抛光等级应按顺序逐级提高。粗抛后,应用10倍放大镜进行表面检查,如在局部区域发现小麻点,应将小麻点抛磨干净后方可进行亮抛。局部区域的小麻点抛磨后,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坑。

       第五条 在整个抛光过程中,应始终控制抛光温度,预防变形和过热,且应注意抛光纹路的一致性。抛光等级按设计图样和GB1031《表面粗糙度》的要求进行评定。

       第六条 采用电抛光或其它方法抛光时,应进行工艺性试验,工件抛光时应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。

       第七条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酸洗钝化应以浸渍法,亦可采用湿拖法或膏剂涂抹法。

       第八条 凡不锈钢压力容器上有碳钢零部件的,应尽量避免碳钢件的酸洗,无法避免时,碳钢件须预先做好保护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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